大数据局关于促进标准化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1-05-31 00:00

原标题: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数据局关于促进标准化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数据局,各有关单位: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性制度。标准化大数据是各级各类标准制定、实施、监督、服务过程中产生数据的集合,是各行业领域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为全面服务数字强省建设,深化我省标准化综合改革成效,激发标准化大数据要素潜力,促进标准化大数据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促进标准化大数据汇聚共享,深化数据融合创新,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着力打造覆盖标准化政策数据、文本数据、应用数据、监督数据、人才数据等重点方面的标准化大数据生态体系,筑牢数据底座,支撑智能化提升,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

到2025年,全省标准化数据生产和采集渠道有效打通,标准化“数据湖”和标准化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山东标准化大数据地图绘制完成,智能化标准化领航服务产品普及应用,标准化数字底座全面夯实,在利用标准化大数据激发市场标准活力、促进企业标准化发展、提升经济社会各领域标准化建设质效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为国家标准化战略实施形成有效区域力量,为数字强省建设形成坚强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标准化数据汇聚。聚焦标准化数据生产层级,明晰数据“生产源”。政策数据,依托全省政策标准化平台,推动标准化政策要素梳理,实现政策大数据标识解析。文本数据,以现行标准文本为核心数据来源,汇总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等,推动标准文本关键要素指标的识别显示,构建标准文本数据库。应用数据,以各级各类标准化项目建设为基础,绘制全省标准化地图,汇聚标准化应用实践数据。监督数据,围绕标准化监测、验证、评估、服务等环节,确定有效数据要素和规格。人才数据,集成政府、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标准化服务机构等标准化人才数据,分类分级完善人才数据模型,促进供需匹配。推动标准化大数据与科技成果、专利等信息库的对接共享。

(二)创新标准化数据采集模式。提出标准化数据采集清单,建立数据采集机制。加强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及企业标准信息平台对接,充分获取公开标准文本内容。推动在线识别、语义分析等智能化信息技术在标准文本内容读取中的应用,实现文本数据要素充分识别提取。强化标准应用和监督数据管理,打通应用数据、监督数据与数据采集系统联通渠道。支持应用标准起草工具,新编制、修订标准原则上实现内容可读。拓展标准数据采集渠道,鼓励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收集和提供数据。

(三)建立标准文本数据标识系统。编制标准化大数据类别资源目录,明确数据来源、格式、更新、共享和开放属性,形成规范、准确、完整的标准数据体系。鼓励推广统一标准文本起草录入模板,确保标准格式规范、有源可循。优化标准化大数据清洗方式,完善标准文本数据标识模块开发和系统设计,围绕标准名称、起草信息、日期、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目录、关键指标等内容实施要素提取和重组,实现要素信息标签化,打造“标准数据字典”。

(四)打造标准化大数据主题库。结合全省重点领域主题信息资源库建设,打造标准化领域主题信息资源库。做好不同类型、不同场景等标准数据的分类存储,形成“标准化大数据湖”,并纳入省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依托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推动标准化数据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交换流通和共享共用。推动标准化数据有序开放,在确保数据安全前提下,稳步推进数据社会化利用。细化设立标准化政策、文本、服务、人才等子数据库,支撑实现全省标准化资源统筹。

(五)开发标准领航智能服务产品。全面打造集数据汇聚、清洗、分析、应用和展示于一体的标准化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要素筛查、按需统计、跨域选取、文件溯源、智能分析等服务功能。构建各级各类标准化项目政策工具模型,以行业大数据和标准化大数据为基础,设计智能算法,形成聚焦企业标准化实际需求的智能化分析服务,为企业提供定制化的标准化解决方案,不断激发企业标准化活力,服务企业发展。做好标准化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与各相关业务平台互联互通,提供相关服务接口,依托“爱山东”服务体系,支持开发平台移动端“掌上应用”,丰富使用模式。

(六)绘制全省标准化大数据一张图。推动标准数据治理,丰富索引库、主题库、指标库、标准知识手册等标准数据资源,形成面向主题的标准化数据资产和服务。设计标准化大数据图谱,绘制全省标准化大数据发展地图,并纳入省一体化综合指挥体系,展示全省标准化发展现状。按照区域、行业、领域、单位、人员等不同维度绘制发展子地图,全面体现标准化资源分布,加强地图数据动态更新和管理,提升标准化市场显示度、感受度和应用度。开发标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完善更多标准化发展评价类型和测算模型,研究发布“山东省标准化发展指数”,编制《山东省标准化发展蓝皮书》。

(七)推进标准化数据典型应用示范。促进市场标准需求分析、标准化路径研判和标准化解决方案提供等公共服务发展,支持在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实现产业标准化需求挖掘、辅助分析和路径选择。重点在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及民生保障等领域开发一批标准化大数据应用典型,推动应用场景标准化服务的可感、可视、可溯,形成示范带动。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标准,依托标准化大数据开展对标达标技术分析,推动实现标准创新自强自立。推动建立标准化大数据服务生态体系,支持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标准研制、推广实施、比对评价等工作,完善标准化大数据产品服务。

(八)做好标准化数据的安全管理。推动出台《山东省标准化大数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围绕平台建设、数据管理、技术保障等领域建立权责清晰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标准化大数据保护,实现标准化数据安全预警和有效溯源。建立标准化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和复审机制,推动形成“一数一源”标准化大数据维护机制,确保数据规范准确。完善标准化数据运营体系,深化数据产权保护。

(九)促进标准化大数据产业发展。推动标准化数据及数据产品在决策辅助、政策制定、规划编制和实施、产业引导、技术创新、消费引领等方面的实践应用。基于标准化大数据分析,制定标准化服务业业态发展指南,打造市场细分、各有侧重、分工有序的标准化服务体系,培养标准化服务业良好生态。组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标准化大数据发布会、论坛等活动,开展标准化大数据应用产品和优秀场景推介,提升工作影响力,全面促进标准化大数据产业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全省标准化大数据“一盘棋”原则,各级市场监管、大数据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工作统筹,协同推进标准化大数据发展。建立全省标准化大数据工作专班,完善运行机制,制定推进方案,细化目标与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组织专家队伍开展标准化发展工作调研,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做好标准化大数据平台顶层设计。争取省级标准化发展和数字山东建设相关资金支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标准化大数据相关项目建设。加强意见实施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健全标准化大数据应用绩效评估机制。

(二)做好人才、技术支持。推动标准化与大数据融合方向的人才队伍培育,提升企业标准化大数据人才开发应用能力。健全标准化教育体系,支持标准与信息技术学科授课充分融合,提升标准学科专业发展水平,培养复合型人才。加强山东省大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推动标准化大数据领域前瞻性、战略性研究。支持建设标准化大数据开发应用、试验验证和服务创新平台,加快数据挖掘,创新算法模型,推动数据产出。

(三)加大宣传推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传统新闻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宣传普及标准化、标准化大数据相关知识,利用可视化场景示范,展示标准化应用效能。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等的指导作用及各级各类标准化组织的纽带作用,引导全社会广泛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宣传标准化典型案例,推广典型经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大数据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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