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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三个高于”、“五个走在前”、“七个争上游”目标要求,扎实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着力提升重点领域设备水平,畅通消费品更新换代链条,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全产业链条发展,推动标准制修订和落地实施,借力推进先进制造业强市、区域消费中心城市、食品名市、特色体育名城建设,增创“十个新优势”,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德州实践取得新成效。
到2025年,工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到35%;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9万辆以上,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基本淘汰;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达到4.3万辆,二手车交易量与新车销售比值达到0.8:1,废旧家电回收量达到63.8万台。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8%以上;工业重点领域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全部完成更新改造,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达到6.2万辆;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75万台,较2023年增长30%。
二、推动工业转型升级
(一)积极推动高端化升级。聚焦化工、装备、轻工纺织、食品加工等重点产业,“一业一策”、“一县一策”制定《德州市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行动计划》,鼓励支持企业更新换代高效稳定、精确可靠的先进设备。探索建立德州市技术改造综合服务中心,培育选树一批高水平专业设备更新改造服务商、一批技术改造专家服务团队、一批助企金融支持团队,为企业技改提供全周期服务支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积极推动智能化升级。开展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大培训,引导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开展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深化“一月一行业”数字化转型现场会机制,分层次培育一批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试点示范企业、5G工厂、“晨星工厂”等,推动智改数转网联。开展“工赋山东”行动,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到2025年,培育5G工厂20家以上,省级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数量达到50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积极推动绿色化升级。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更新能耗排放不达标、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装置。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设备,开展水效、能效等领跑者行动。以绿色制造体系为抓手,推动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加强全市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到2025年,全市通过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创建批复10个。支持庆云锂钠电新能源、武城暖通空调、乐陵五金制品等申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力争1个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落户德州。到2025年,累计建成省级以上绿色工厂50家、绿色工业园区6个。(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推动重点领域设备更新
(四)促进农业机械装备升级。聚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继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大力推广应用大型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和精准作业模式。到2025年,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7.6%以上。加快粮食烘干设施基础建设,统筹已有烘干设施装备改造提升,淘汰燃煤型粮食烘干设备,推动粮食烘干燃煤热源更新改造。加快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鼓励混凝土搅拌车更新时,优先使用新能源车。加快淘汰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支持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支持电动、LNG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按照“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原则,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制定实施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综合考虑居民意愿、住宅结构条件、使用功能等因素,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通过老旧电梯评估等方式,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加强供热用热量表的计量监督检查,确保供热计量数据详细可靠,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进公共供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加快城镇生活污水、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管执法等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到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率达到60%。加快推动燃气等老化管道改造,强化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补齐配足排水、供水、燃气、热力、桥梁、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物联智能感知设备。推进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七)提升教育文旅设施水平。鼓励职业院校围绕学科和专业建设目标需要,梳理不能满足教学和实训的设施设备,更新购置先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严格落实专业和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及时更新不符合需求的老旧设备,不断提高职业院校办学质量。推进索道缆车、轨道滑道、游乐设备、演艺设备、广播设备、影视设备、出版印刷设备等升级改造,推动房车、旅游车辆等旅游装备和数字文化新业态设备更新购置,加快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场所设施智慧化升级。支持体育设施设备更新及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智慧化升级,助力特色体育名城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
(八)提升医疗卫生设施水平。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统筹规划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和布局,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实施德州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计划,加快乡镇卫生院CT、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凝仪、眼底检查、颈动脉斑块检查等设备应配尽配,改造提升800家薄弱村卫生室,强力推动村卫生室“五有三提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四、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
(九)支持汽车以旧换新。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并引导行业有序竞争。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统筹整合财政、企业、商家、平台、金融五种资源,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推动政府采购公务用车更新应用新能源汽车,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每年举办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5场以上,其中下乡展销不少于3场。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十)支持家电以旧换新。组织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依托“山东省家电消费节”等活动,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积极争取省级资金,统筹整合财政、企业、商家、平台、金融五种资源,对家电以旧换新进行补贴。拓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十一)支持家装消费品换新。推动家装生产、流通、回收企业深挖市场需求,采取让利、补贴等方式,支持家装以旧换新。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餐饮场所无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灶具加装熄火保护装置或以旧换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促进智能家居消费。引导企业提高家装消费供给质量和水平,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装产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激发消费者家装换新需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推动高品质供给升级
(十二)着力提升先进装备供给能力。聚焦环保节能装备、工程机械、电梯装备等优势产业,鼓励企业加快技术迭代,增强高端产品供给能力。组织重点设备供需对接会。到2025年,装备制造业营收达到1000亿元左右,高端装备占装备制造业比重达60%。(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三)着力提升优势产业特色产品产量。加快实施《德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优化产业布局、做大产业规模。依托体育产业优势,指导企业聚焦智能化、绿色化、定制化方向,开发更多优质产品。鼓励小家电产业企业加快自有品牌建设。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能达到8万辆。(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十四)着力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开展重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装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支持企业围绕先进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提供中试熟化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围绕食品特色产业等领域争创省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助力食品名市建设。(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五)着力塑造产品优质品牌。持续推进“好品山东”建设,积极争取2个以上“好品山东”品牌产品。深入挖掘企业发展历程的故事和案例,每年遴选8项左右“山东制造·齐鲁精品”进行推介宣传。发挥“山东制造·云上展厅”平台工业品集聚优势,加快推介一批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设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高效能循环利用
(十六)建强废旧物资回收体系。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发挥政府公物仓“蓄水池”作用,将行政事业单位更新置换下来的旧资产,及时上缴公物仓进行维修升级,调剂给有需求的单位循环利用,让旧资产产生新效益,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十七)提升废旧物资处置能力。完善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业布局,鼓励企业提升回收拆解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处理体系建设,支持国有企业、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处理和再利用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
(十八)促进二手商品交易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鼓励“互联网+二手”发展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在二手车市场依法依规批准建设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活跃二手车市场,针对中亚、中东、俄罗斯等重点市场全力拓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十九)鼓励引导装备再制造产业发展。探索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发展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强化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提高资源再生利用水平。加快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城市矿产”基地。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建设,拓展生物柴油的应用场景。布局规划一批废钢铁、废旧电池、废旧汽车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积极争创省级再生资源产业园和分拣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全方位标准提升
(二十一)开展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积极参与制修订能耗限额、家电等设备产品能效相关国家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积极参与修订大气、水污染物排放、场界环境噪声排放等国家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链,实施标准化强链工程,培育和发展企业联合标准,鼓励制定实施先进团体标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十二)参与重要领域标准制定。加大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力度,积极参与制修订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道路、综合交通枢纽、地下管廊和海绵城市等基础公共设施标准,持续提升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积极参与综合立体交通、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公共卫生服务、农机等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参与智能化稻麦联合收获、精量播种、农机自动导航等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二十三)强化消费品标准提升。聚焦汽车、家电、家具产品、消费电子等消费品,鼓励企业参与制定燃料电池、锂电池、钠电池、智能绿色家电、婴幼儿及儿童家具、木家具等相关产品标准。鼓励家电领域企业积极参与家电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培育智能家电、服装服饰产品、家居装饰装修产品等领域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严格质量安全监管,推动开展绿色产品认证、高端认证、碳足迹认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二十四)推动循环利用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参与制定废旧农机、废旧家电、废钢铁、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废旧动力电池等再利用标准,促进废旧产品回收利用。鼓励企业参与制定车辆、家电、手机等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等流通标准和二手商品品质鉴定、交易等市场管理通用标准。鼓励我市企业、产业园区争创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二十五)加强先进适用标准衔接。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标准,鼓励我市企业参与制定装备制造、智能家居、体育用品、家电等行业和领域的技术标准。围绕电力、钢铁等行业,鼓励企业参与制定碳核算、碳交易、减污降碳协同等标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制修订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推动标准认证衔接,大力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企业。(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八、保障措施
(二十六)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做好政策解读,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专班,加强协同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事项按程序及时请示报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分领域制定配套政策,抓好贯彻落实。(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二十七)强化财政保障力度。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做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资金保障。围绕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等重点方向,落实好上级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设备购置和符合条件的进口高新技术、绿色低碳设备及关键部件的财政支持政策。积极争取我市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等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支持范围。积极推进党政机关、教育、医疗等公共机构,在单位换新采购中按规定执行绿色采购政策。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二十八)强化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精准高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符合企业购进设备、器具加速折旧,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等优惠政策条件的,按规定落实。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发票开具、纳税申报做好全方位宣传辅导。(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二十九)强化金融服务支撑。用足用好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推动金融机构有效对接制造业企业,持续推进“主办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模式增量扩面,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对接碳金融、环保金融等项目库,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加大绿色信贷投放。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德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州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十)强化要素保障水平。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的用能保障。对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增加、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需求,合理布局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推动将回收站点、转运站点、分拣中心、交易市场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审批服务局、市城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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