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对象
在历城辖区注册登记满五年的十大产业或总部经济企业。
(二)扶持标准
年地方经济贡献达到以下标准的,以申请扶持上一年的年地方经济贡献为基数,按比例给予扶持:
1、年地方经济贡献200万元,按增加部分20%扶持,对高管人员的奖励,按个人地方经济贡献60%
2、年地方经济贡献500万元,按增加部分30%扶持,对高管人员的奖励,按个人地方经济贡献70%
3、年地方经济贡献3000万元,按增加部分50%扶持,对高管人员的奖励,按个人地方经济贡献80%
(三)扶持入驻楼宇、园区的企业
1、入驻村民保障房的企业,地方经济贡献不低于500元/平方米或符合保障房产业规划的,3年之内免租金,并以入驻后产生地方经济贡献首年度的金额为基数,给予增加部分20%装修补助,连续补助5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年地方经济贡献达到100万元的企业,若购置所入驻楼宇或园区房产,以入驻后产生地方经济贡献首年度的金额为基数,给予增加部分50%补助,连续补助5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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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