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一平台、三机制”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4-02-04 00:00

为进一步完善服务企业体系,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通过搭建一个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平台,建立“基金帮扶”“府院联动”“政策落实”三项机制,着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数据支撑”的网上虚拟孵化器,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更大范围地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搭建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平台

以“烟台政企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为基础,进一步拓宽功能,升级优化原有的“政策通”“办事通”“问题通”“信用通”“融创通”“科创通”等版块,重点打造“信用通”“融创通”,新增“供需通”“服务通”等版块,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信息畅通、服务便捷的新版“烟台政企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烟台政企通”),为企业提供一体化、一站式服务。

(一)建设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烟台政企通”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建设,各版块由相关政府部门、国有企业负责更新维护,引导撬动各类社会资源,确保好用、易用、愿用,为企业提供更加安心、优质、高效的服务。

2.坚持市场主导。“烟台政企通”由烟台数发集团负责运营,实行市场化运作,以政府、国企信誉为背书增强其权威性,提升企业的信任度,通过对各类数据分析运用,精准掌握各类企业情况及需求,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供需对接、交易撮合等收费服务,推动平台健康持久运行。

3.坚持企业主体。“烟台政企通”服务范围覆盖在烟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全所有制企业,大、中、小、微、个体工商户等全规模企业群体,企业初创、成长、壮大、衰退的全生命周期。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提供全类别服务,协调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类问题和诉求。

4.坚持数据支撑。对外,以“烟台政企通”为中心,打通全市各类服务企业平台数据通道,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以各类数据支撑平台发展。对内,打通“烟台政企通”各版块信息共享渠道,为“服务通”“融创通”精准提供企业需求,引导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

(二)建设任务及分工。

1.“政策通”版块。建立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政策的数据库,归集所有现行有效涉企政策,及时向全社会发布。建立“一企一档”,完善政策与企业双向精准匹配机制,推动惠企政策“精准公开”“无感兑现”。企业也可通过关键词查询检索政策,获取一站式政策服务。(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烟台数发集团参与)

2.“办事通”版块。与山东省政务服务平台链接,为企业提供网上办事服务。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强化数据赋能,持续推动“一网通办”,推进网上数据核验、电子证照共享应用,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市政管办牵头)

3.“问题通”版块。开设“诉求反映窗口”,企业在网上可直接反映诉求,统一归集到12345热线平台办理,实现线上网上一体化运转,全力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政企通”企业服务专线受理、服务企业专员走访收集以及其他渠道获取的问题诉求,在保持原诉求解决渠道的基础上,均归集到该版块统一汇集、分析、评估。(市城市运行中心牵头)

4.“科创通”版块。与烟台市科技服务云平台链接,为企业提供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重大科技需求征集、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大型科学仪器和文献共享、科技金融服务、高企培育库申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创平台管理、企业研发需求和科技人员研发成果展示对接等科技服务。(市科技局牵头)

5.“信用通”版块。与烟台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链接,打通与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信用烟台连接渠道,及时发布“信用警示”“信用动态”“信用修复”等信息,为企业提供信用贷款、信用修复等服务。(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烟台财金集团参与)

6.“融创通”版块。与烟台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链接,丰富完善债权融资、股权融资、基金、担保、保险、融资租赁、应急转贷等各类金融政策和产品。对全市涉企政务数据进行系统加工运营,为全市金融信贷提供数据应用环境支持,对企业金融需求精准分析,有效撮合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提高融资贷款效率,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烟台财金集团参与)

7.“供需通”版块。按照16条重点产业链分类,打造产业链供需对接服务平台,围绕产业链各环节产品和需求,为上下游企业提供供需对接,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协同和资源共享,实现供需匹配、信息共享和合作共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烟台数发集团参与)

8.“服务通”版块。遴选优质的知识产权、创业服务、法律服务、市场拓展、商务代理、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改制上市等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入驻。借鉴电商平台模式,提供服务产品和服务机构,企业自主选择服务机构和服务,并可在平台上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价,平台根据企业评价,对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动态管理。(烟台数发集团牵头)

二、建立“基金帮扶”机制

帮助发展势头好的企业获得更多创业投资、基金融资支持,帮助困难企业解决流动资金不足、债务缺口等问题。(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

(一)研究出台全市政府投资基金优化整合方案。进一步优化整合基金运营管理机制,设立县域经济母基金、科创母基金、动能转换母基金、绿色低碳母基金四支母基金,将存量市级政府引导基金分类整合到相应的母基金中作为子基金管理,把现行基金管理结构模式调整为“母基金+子基金”,组建多支针对不同领域扶持方向的“基金群”,实现投资方向集中、市场定位明确、结构效应凸显、管理职责清晰的基金优化整合目标。

(二)研究制定政府引导基金配套制度。研究制定《关于强化市级政府引导基金管理的补充规定》,调整投资运营机制,鼓励投资机构、社会资本在烟“投早、投小、投新”,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市政府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市政府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研究制定《烟台市政府引导基金绩效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优化我市政府引导基金绩效考核评价,促进政府引导基金规范管理、高效运营、防范风险,进而引导更多资金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

(三)实施省市县三级财金联动赋能实体经济提升行动。发挥省鲁信集团、省财金集团、省新动能公司等省级金融企业资源和优势,落地市政府与省级金融企业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内容,推动我市有关部门(企业)与省级金融企业继续签订合作子协议。进一步帮助县级金融企业发展壮大,促进金融资源向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行业企业倾斜,加大对我市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投资扶持力度,增强市场主体信心,夯实发展基础。

(四)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投资“项目库”。相关领域主管部门围绕重点项目、县域经济、高新技术、创投风投等领域,推动科技研发成果、乡村振兴项目、头部创投机构等分批次、种类有序“入库”,系统谋划论证一批整体性、综合性投资项目,形成产业引育闭环。

(五)构建资本资源交流平台。开展“财金思享汇”“创投联盟”等交流活动,围绕我市产业特点,搭建政府、企业、银行等多方合作共享交流平台,持续推动民营企业和创投机构、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为优质项目提供推介对接渠道。

三、建立“府院联动”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府院联动第一次协调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关于全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推动府院双方在重要行政决策实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和重点工作项目推进等方面力量联合、数据联通、风险联控、社会联治,构建即时联动、有效沟通、信息共享、集中化解的联动新格局。(市法院、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牵头)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参考省级府院联动体制机制,结合烟台实际,建立市级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市法院主要领导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每年至少召开1次,听取、通报和会商各领域府院联动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法院和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市法院和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下设破产、诚信社会、金融、知识产权、依法行政、涉诉信访、刑事辩护、住建、道路交通、环资10个领域工作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法院、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具体负责落实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本领域府院联动工作。

(二)强化重点领域联动。重点推动上述10个领域协同联动,其中,破产领域重点健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常态机制,积极稳妥解决企业破产处置相关问题。诚信社会领域重点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充分发挥信用价值。金融领域重点强化金融监管与金融司法互动,风险预警与规则统一联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知识产权领域重点强化知识产权司法机关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协作配合、衔接,构建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框架。依法行政领域重点推动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完善司法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合力解决行政争议。涉诉信访领域重点建立化解处置涉诉信访府院联动机制,推动诉讼与信访分离,畅通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移交机制。刑事辩护领域重点加强刑事领域人权司法保障,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保障刑事被告人合法权益。住建领域重点发挥住建领域调解组织机构和调解员作用,建立住建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推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多元化解,妥善解决机动车交通事故衍生的侵权、保险等方面纠纷。环资领域重点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法律监督与司法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督促生态环境侵权人主动及时履行修复责任,推动生态环境损害切实得到修复。

(三)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各工作小组通过定期召开通报会、座谈会、研判会等形式共同会商工作,对确需协调处理的重大案件、重点工作、紧急事项,由问题提出单位随时召集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各工作小组负责及时总结重点联动事项、成果以及重大案事件解决等情况,提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各工作小组与市法院实行“双联络人”制,分别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沟通协调、组织会议等工作,确保联动任务“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推动府院联动实质化高效运行。

四、建立“政策落实”机制

加大对政策落实评估督导力度,畅通政策资金渠道,持续推进政策“免申即享”,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牵头)

(一)精准摸排政策落实兑现目录清单。2024年3月底前,各政策牵头部门对现行有效的政策建立《政策落实兑现目录清单》。将政策的具体兑现金额、标准等客观构成要件进行颗粒化拆解,对主观性审核指标按实际情况进行量化,将制定政策事项名称、适用对象、适用条件等要素清单对外公开,将政策拆分成可供公式运算的政策要件并填写政策事项拆解模板,为政策靶向推送、便捷落实提供数据要素保障。

(二)全过程强化政策数据赋能。持续升级完善政策数据库和“一企一档”数据库,建立政策与企业的双向精准匹配模型,推动现有政策便捷落实。在出台政策文件的同时,对政策事项名称、适用对象、适用条件、申报材料等数据要素统一量化标准,确保赋能后的数据清晰、透明、标准、规范,并与部门内部开放的共享政务数据相结合,强化政策数据的精准匹配、靶向推送,依托“烟台政企通”推出更多“免申即享”政策。

(三)多形式多维度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政策牵头部门在文件发布3个工作日内,将拆解政策按要求录入“烟台政企通”,并与政策解读、政策拆解材料同步报市政府办公室。积极开展多形式政策解读,持续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策解读主阵地作用,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确保公众看得懂、听得明、用得上。

(四)完善事前绩效评估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机制。对1000万元以上的新增项目、增加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延续项目、到期(或延续执行超过三年)申请延续执行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没有按规定要求开展绩效评估、评估报告不符合要求或未通过评估的项目,不得纳入部门和财政项目库,不予安排预算。政策制定部门负责做好政策制定前的调研分析和数据测算,提前研判政策兑现的受众数量、涉及金额,会同财政部门提前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因时因情因势优化审批流程和兑现落实方式,确保政策及时兑现、便捷落实。

(五)抓好线上政策兑现。对能在线上兑现的政策,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站和“烟台政企通”,融合人社、科技、税务等线上兑现系统,实行线上申报、后台审核、一键兑付。对尚不能线上兑现的政策,政策牵头部门要制定线上兑付业务流程,打通各审批部门的线上审批环节,打造线上政策兑现新模式。通过对政府数据信息梳理加工,形成企业和群众精准标签体系,依据政策文件最小颗粒化拆解出的信息要素,分别建立政策适配模型,实现线上政策兑现全流程监督、智能化查询和大数据分析,充分发挥线上平台数据统一、高效协同、灵活配置的特点,实现政策一口发布、一站触达。

(六)加强政策兑现督导评估。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政策落实大排查,及时发现整改政策落实问题,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市财政局负责完善政策拨付资金的跟踪落实机制,各政策制定部门每季度向市财政局报送资金拨付落实情况及受惠群体明细,确保政策资金足额给付、及时兑现。政策牵头部门负责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推广政策便捷落实的新方法、新举措,为政策便捷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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