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纵深推进企业信息变更集约化、便利化办理,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为目标,按照“一表申请、一次提交、限时办结”要求,通过要素重组、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推行线下“一窗受理、限时办结”、线上“一表采集、全程网办”,形成线上线下结合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按照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工作要求,将企业变更登记所涉多部门多事项整合为企业视角的“变更登记一件事”,通过跨部门数据实时共享,实现各环节并联办理,为企业提供环节更少、周期更短、流程更优、成本更低的服务。
三、实施路径
依托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通过“前端一体申报、后台分发处理、信息集成共享”等方式,强化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打造企业营业执照与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公章、银行账户等七个环节“一口受理、数据同步、无感变更”并联办理新模式,推动多部门多事项优化整合为“一门一网一次”办理,实现1(经营主体变更登记)+N(多部门信息变更)高效集成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信息变更制度性交易成本。
四、工作举措及任务分工
(一)联动配合,推行“协同办理”。建立跨部门联动审批服务机制,强化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公安、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银行等部门业务协同配合,减少申请人必须参与的环节,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实现各业务环节高效“协同办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
(二)整合材料,推行“一次告知”。围绕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变更登记,梳理税务信息变更、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医疗保险登记变更、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企业印章刻制、银行基本账户变更等7个环节联办事项清单,同时,各相关部门根据事项办理需求,梳理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等可同步变更的信息项清单,系统推进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改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
(三)共享信息,推行“一网申报”。依托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打通营业执照、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公章、银行账户等办事服务系统,建立数据推送共享机制,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后,系统自动将更新后的企业登记信息及变更记录精准推送至相关业务系统,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等数据实现自动同步更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
(四)缩减企业印章更换流程。企业因更名或更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而更换企业印章时,无需填写申请表单,仅需对更新后的企业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即可申领刻制新印章,提升业务办理效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五)提升银行账户服务质效。企业相关信息变更后实时推送给商业银行。企业可预约申请银行账户变更,银行接到申请后安排专员跟进服务,一次性告知企业变更银行账户需要办理的流程及所需材料清单,方便企业对照操作,持续提升银行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
(六)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根据自愿原则,企业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申请办理企业变更“一件事”相关业务。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统筹综合受理窗口设置,推动企业变更登记“一件事”相关事项集中受理,一站式办理。对线下提交申请的,由帮办代办人员协助线上办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线上导办、窗口帮办代办服务。推行快捷、方便、有效的事前服务模式,配备导办人员,为申请人提供远程咨询和完善申请材料服务。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贴心帮办代办服务,向企业提供法规政策、业务办理、审批流程等方面的“一站式”咨询服务,“一次性”告知企业信息变更所需提交材料,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编制《办事指南》。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优化办理流程,编制统一的《办事指南》,进一步提升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规范化水平,提高企业办事质效。(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确保系统高效平稳运行。“一网通办”系统涉及部门多,数据接口多,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对所属业务系统、网络等进行改造,完善数据通道,完成系统对接,并做好日常运行保障,确保“一网通办”系统平稳运行。要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原则上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行政审批、公安、人社、公积金、医保、人行、税务等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目标任务、改革措施和职责分工,做好业务衔接和信息共享应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推进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配备和职业化发展,强化窗口人员集成服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加强服务窗口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加强宣传推广,合理引导预期。加大宣传,提高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改革的知晓度。积极回应、解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总结改革成效和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持续优化升级,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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