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德州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2024-12-16 00:00

为加快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发改数据〔2024〕660号)、《山东数字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数字强省办发〔2024〕4号)等要求,结合德州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数智德州按照“1211”总体框架建设:1个发展战略,即深化推进数字强市战略;2大重点领域,即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和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两大重点领域;1个数字基座,即形成“共性基础设施、数字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的城市数字基础设施基座;1套制度体系,即构建城市数字化转型制度体系。

到2026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覆盖率达到100%,数字经济总量占GDP比重达到50%,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5%,城市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数字化转型取得初步成效,加快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

1. 提升城市公共服务高标准供给

(1)提升政务服务发展效能。提升“一网通办”服务效能,围绕个人与企业全生命周期,创新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推进城市“无证明”向全域“无证明”转变。加快企业“免证办事”、“一码通行”建设,简化跨部门协同审批流程,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办事服务。(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

(2)深化普惠智慧公共服务。全面推进智慧教育建设,推进教育数字化,赋能学习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智慧医疗建设,推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电子病历应用等级评估和诊间结算工作,提升诊疗信息共享水平。全面推进智慧养老救助建设,升级德州社会救助体系服务平台,形成动态管理的精准救助体系。深入推行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深化待遇保障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

全面推进智慧就业服务建设,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线上招聘平台,整合零工市场信息资源。推进社保“跨域通办”,有效缩短业务办理周期。积极推进智慧文体建设,推进“互联网+旅游”。大力发展智慧体育,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建设。建设德州智慧交通交管大脑,实现全域交通大数据资源融合共享,提升交通管理效能。(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3)深化智慧社区建设。完善智慧社区四级联动和五方协同共建机制,推动便民设施进社区,建设一批智慧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2. 推动城市精细管理高效能协同

(1)强化“一网协同”发展效能。深化高效协同数字机关建设,持续完善“山东通”业务应用,推进机关工作“网上办、掌上办”。深化机关内部“一次办好”改革,重点打造涉及多部门业务并联办理的“一件事”应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2)深化“一网统管”建设水平。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加快城市感知数据整合接入、数据库建设和应用场景拓展。加速基层智能网格化建设,完善党建信息化平台。全面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和“标签式监管”,实现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大数据监管。(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大数据局、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3. 助力城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1)加快工业数字化升级。深入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分行业召开数字化转型现场会,扎实开展“工赋德州”行动,鼓励企业开展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贯标评估,加快集群园区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推动农业数字化发展。加快农业数字化转型,因地制宜发展智慧农业,鼓励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服务支撑农业高质量发展。探索推进市级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探索“低空+农业作业”场景建设。加快农产品电商发展,培育农产品直播等新业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3)推动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壮大数字生产性服务业,推动金融、物流、商贸等业态利用数字化技术向专业化、高端化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数字文娱、数字体育产业,鼓励开发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健身休闲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

(4)突破重点数字产业发展。深入开展集成电路“强芯”工程,持续完善集成电路产业一体化发展图谱,打造全国重要的集成电路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聚焦元宇宙、人形机器人等未来产业,推动招引一批优质项目。谋划低空经济产业布局,推动低空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市交通运输局)

(5)推动数字化赋能产城融合发展。创新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融合的数字化场景,加强城市空间数据分析,形成“以城聚产、以产兴城、产城融合”的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局)

4. 打造城市生态宜居高品质环境

强化生态环境数字监测能力,依托全省一体化“生态大脑”,提升在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管理等方面智能决策和协同治理水平。推进自然资源“一码贯通”试点建设,推动以基础地理实体身份空间编码整合自然资源业务数据,形成耕地保护动态“一本账”、耕地全生命周期“一张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

5. 塑强城市安全风险高韧性防控

提升应急管理智慧化水平,构建全链条、全环节联动应急处置体系,打造“动态评估、持续监测、智能研判、快速处置、协同创新”的城市安全数字化运行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城管局)

(二)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1. 提升数据要素供给水平

推动数据高质量汇聚,深化推进全市数据资源“应汇尽汇”,形成数据资源“一本账”,持续完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数据主题库。〔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提升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水平,深化与省级平台、国家平台直联对接,推动数据“直达基层”。持续完善公共数据供需对接机制,强化政务数据返还共享机制建设。〔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 促进数据要素流通交易

开展数据资产入表和数据资产评估试点,制定数据资产评估规范,遴选数字化程度较高、数据资源丰富的企业开展数据资产评估。探索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完善市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在金融、保险、医疗健康等领域开展试点应用。(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

3. 推动数据要素创新应用

拓展数据创新应用领域,推动数据要素场景创新应用,制定“数据要素×”场景建设清单,逐步形成典型案例与创新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 培育数据要素产业生态

抢抓数据产业成长的战略机遇,培育数据企业,塑造我市数据产业生态,积极争取数字经济上级政策支持,培育多元化产业经营主体。(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 强化数据要素安全治理

加强城市数字空间安全管理,完善数据和网络安全保护机制,实施全流程数据安全监管。开展数据分级分类治理,构建数据纠错响应机制。(责任单位:市委国安办、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市有关部门)

(三)推动数字基座体系化发展

1. 建立城市共性基础设施

强化“城市大脑”支撑能力,配合“齐鲁智脑”部署,深化智慧场景应用建设,提升各领域特色应用场景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有关部门)

推动全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智能化升级,深化“1+12+N”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市级平台多租户、协同治理、数据监测、数据精准授权等服务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 优化提升数字基础设施

部署先进网络基础设施,推进5G、高速光纤、IPv6等泛在互联高速通信网络建设,逐步实现全场景、全业务、全面网络覆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

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构建形成管理机制健全、系统功能完备、覆盖领域全面的公共安全视频联网体系。(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

深化建设算力基础设施,发挥鲁北大数据中心标杆示范效应,逐步优化算力供给网络,融入山东省“算力一张网”。(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 深化建设融合基础设施

深化市政设施数字化升级,加快推动公共设施数字化改造、智能化运营,统筹部署泛在韧性的城市智能感知终端,逐步构建数字孪生城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

推动智慧能源建设,试点推进“源、网、荷、储”全域全程建设与智能化改造,深化电动充电桩便民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加快智慧道路建设,完善数字公路综合管理平台,拓展数字公路综合管理平台业务场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推进智慧水利建设,统筹数字孪生河流、数字孪生灌区和数字孪生城乡供水一张网建设,构建具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数字孪生水利体系。(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四)构建城市数字化转型制度体系

1. 推进城市适数化制度创新

积极参与国家和省数据标准制定工作,争取数据要素领域试点和政策倾斜,探索开展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2. 落实数据要素基础制度

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基础制度,针对数字经济与数据要素型企业,制定产业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

3. 深化数字科学技术创新

构建数字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搭建数字技术创新平台,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网络安全等领域的创新研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

三、保障措施

完善数字强市建设工作机制,坚持政府引导与吸引社会资本并重,加强对城市数字化转型的资金投入。强化数字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复合型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人才培养引进。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城市数字化转型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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