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发〔2021〕6号)、《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烟政发〔2021〕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瞄准“走在前列”目标定位,对表国内先进理念和最佳实践,找准差距,明确方向,补齐补强短板弱项,巩固提升既有优势,确保我区营商环境评价各项指标在2020年基础上实现较大突破,整体走在全市和全省国家级高新区前列。全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2021年烟台高新区营商环境任务分工表》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7月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10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
1.开办企业。全面推行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同步发放。全面应用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电子营业执照,实现全程电子化办理设立登记。优化“一窗通”系统功能,提高信息自动识别和智能筛查精准度。深化“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一证准营”。
2.办理建筑许可。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缩小初步设计审查范围,调整施工许可办理限额。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区域评估制度,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多测合一”、竣工验收“多验合一”。鼓励将小微企业低风险项目涉及的测绘、地质工程勘察、工程监理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全面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探索实行建筑师负责制。
3.获得电力。报装容量不大于160千瓦、管线长度不大于500米、实行“三零”服务的企业低压电力接入工程无需办理任何行政审批手续。对耗能160千伏安及以下小微企业,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供电企业投资至电能表。推广“即插即用”电力接入服务。支持供电企业提供供电设施租赁,开展受电工程“预装式”租赁服务。
4.获得用水用气。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市政公用服务专区”,实行“一张表单+联合踏勘”,实现水电气暖联合报装。对市政设施接入涉及的工程规划、绿化、占道施工等许可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接入告知承诺制。落实全市水气暖等服务规范、标准,开展服务质量评估。
5.登记财产。配合省、市有关部门通过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人像识别、电子签名等身份核验技术应用,推动不动产登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畅通查询渠道,社会公众可自主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和限制信息。推行企业间非住房交易税款智能审核,分级分类实施非住房交易计税价格批量评估与个案评估相结合,提高企业间不动产登记缴税效率。畅通地籍(不动产)测绘投诉渠道,公示处理结果。推行“交房(地)即办证”改革,逐步实现住权与产权同步。实行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热联动过户。
6.纳税。优化纳税人缴费人享受税费优惠方式,加大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和服务便利的获得感。拓展纳税人网上申请和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渠道,全面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全程网办。
7.跨境贸易。开展跨境电商平台、产业园、公共海外仓等主题培育,扩大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
8.办理破产。推行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破产审判信息化水平。推进“僵尸企业破产案件”简易快速审理,提高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破产案件比例。出台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管理办法,提升破产管理人执业能力和水平。出台破产预重整办法,推进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制度衔接。
(二)进一步提升企业投资贸易便利度和吸引力。
9.优化金融服务。推动更多企业上市挂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债融资。建立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市级担保资源服务高新区企业。开展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评价。推动商业银行推行“不见面”审批等便捷信贷服务。
10.保护中小投资者。配合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强化市场主体发行上市、并购重组、信息披露、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保护力度,保障中小投资者重要信息知情权。支持上市公司执行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支持投资者保护专门机构在辖区开展持股行权、支持诉讼等工作。开展投资者保护宣传,引导投资者持续提升理性投资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
11.执行合同。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诉调对接,加大行业调解、特邀调解力度,建立区级调解名册公示制度。
12.劳动力市场监管。依托区政务服务大厅落实智慧就业服务大厅工作要求。把灵活就业、共享用工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对设立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给予支持、提供便利。实行工伤认定网上申报,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推行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和发证“全程网办”,推广职称电子证书和线上查验。实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互联,一点存档、多点服务。
13.政府采购。各类采购主体数字证书(CA)在全省范围互认互通,推动政府采购与预算、支付的电子化联通。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网上商城供应商库实行承诺入驻制度。推广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模式,提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效率和覆盖面。加强部门采购信用管理,将拖欠供应商账款列入不良信用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畅通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渠道,提供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供应商救济服务。
14.招标投标。加强对招标投标制度规则体系统筹规划,规范招标投标规则制定程序。加快数字证书(CA)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普及应用并向移动端延伸。完善技术标准,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推进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工作。
(三)进一步提升政府监管服务能力。
15.政务服务。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99%以上,可全程网办率达到92%以上。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开展“双全双百”工程,推出高频事项集成办、极简办、全域办。开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跨域通办”。全面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建设应用。提升实体大厅综合窗口比例,推进更多事项集中办理。加强政策优化集成服务,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全力加快网上“中介超市”应用。
16.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力争融资金额较上一年度增长20%。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实行最严格保护,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
17.市场监管。持续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深化信用承诺制改革,做好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重点领域数据汇集,强化风险跟踪预警。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包容期”“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监管创新。探索推行非现场监管。
18.包容普惠创新。强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专业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加强人才服务阵地建设,推进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模式。优化完善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措施,促进人才引进与交流合作。建立外商投资一站式服务体系,推进外商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提升文化、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深入推进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污染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推进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分管负责同志抓好调度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对涉及迎评的重要事项,区管委“一事一议”予以支持,对确需采购设备、购买社会服务的,区财政予以保障。
(二)压实工作责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综合统筹协调工作,区综合管理部、经济发展部负责对上协调,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一级指标各牵头单位负责牵头抓总,调度、考核二级指标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吃透上级政策规定和评价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二级指标各责任单位要坚决服从牵头单位调度指挥,按照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导考核。加大考核力度,将营商环境评价纳入全区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实施激励问责的重要参考依据,充分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对一级指标各牵头单位营商环境建设成果进行“半月调度、每月通报”,并实行“蓝黄红”牌管理制度,对被红牌警告2次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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