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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高新区强化科技创新支撑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2022-10-31 00:0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区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聚力科技赋能,构建创新高地

1.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75万元补助(含入选市高新技术培育库补助10万元);对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补助。对市外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指注册、税务、统计关系整体迁入高新区),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奖励。

2.对在孵或当年毕业企业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运营机构每家最高20万元的培育奖励。对当年度创新积分排名前五位的科技服务机构,其服务区内企业每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5家以上的,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每家机构最高50万元。

3.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大学科技园,给予运营机构最高400万元、100万元、40万元奖励;对新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运营机构最高200万元、40万元、20万元奖励。

4.新列入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的,按国家、省、市层次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200万元、30万元补助;新列入院士工作站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通过备案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20万元补助;对通过评定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10万元补助。支持区内科创平台发挥产业赋能作用,根据对区产业化贡献程度给予一定支持,同一服务单位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

5.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应用研究,对获得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企业,按照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0%的比例给予支持,其中年度研发费用有增长的,按照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00%的比例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区级财政贡献。

6.对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并在税务部门享受税收优惠的技术合同技术输出方,按照技术交易额给予不超过1.5%的资金补助,每家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区级财政贡献。

二、聚力提质增效,构建产业高地

1.对达到“四上”标准并首次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按其连续纳统年限及主要指标增长幅度,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分3年兑现。

2.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万元奖励。

3.对新认定的省级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4.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5.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独角兽企业最高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奖励。

三、聚力总部经济,打造金融高地

1.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公司、区域金融总部机构,以及法人金融机构的职能总部、运营总部、后台服务中心给予补助。其中:对外资银行一级分行或办事处、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一级分行,补助500万元;对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一级分行,补助400万元;对证券、期货等一级分公司补助500万元,对其他金融机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控股公司、交易所、登记结算类机构等)一级分公司补助200万元。对法人银行的业务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或后台服务中心,补助300万元;对法人证券、期货和信托公司的业务总部或运营管理中心补助200万元。

2.新设立或新引进的市级金融机构。对外资银行二级分行或等同于二级分行的办事处、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二级分行,补助300万元;对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二级分行,补助200万元;对证券、期货、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二级分公司补助100万元。

3.新设立或新引进的区级金融机构。对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控股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交易所、登记结算类机构等金融机构新设立区级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开展金融机构绩效评价,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我区企业发展,对我区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大且保持不良率低的优秀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

四、聚力智力资源,构建人才高地

1.原则上执行《烟台市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烟人组发〔2020〕4号)、《烟台市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方案》(烟委人组发〔2021〕2号)人才政策。

2.完善提高人才补贴标准,对在高新区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在高新区或市直、省直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QS)的学士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学士本科生、35周岁以下专科生,在高新区核心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累计最高3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3.人才政策与市级政策或区级其他政策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4.强化人才金融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长期所在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或创新创业资金需求给予重点支持,经评估认定提供最高1000万元“人才贷”。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进行贴息,每家企业每年贴息不超过20万元,补助期限累计最多36个月。

5.积极引育技能人才。对入区发展的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或省级技能类领军人才、省级首席技师或省级技术能手,在区办理就业并缴纳社保满1年后,分别给予个人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竞赛,对有资质承办职业技能竞赛的单位,按竞赛工种给予奖补,每个工种参赛并取得高级工(三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人数达到50-80人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超过80人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被认定为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单位的区内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补;自主认定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数量达10人及以上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奖补,最高2万元。

五、有关要求

1.本政策涉及的企业及人才项目需符合本区产业发展方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需在烟台高新区范围内,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经营且享受政策后未经高新区管委同意不迁离高新区、不改变纳税归属地、不减少注册资本。若被扶持企业违反本政策规定,烟台高新区管委有权追回扶持资金。

2.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及各类高端人才,上级出台优惠政策和条件的,或已与高新区约定扶持政策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上级有相关配套资金要求的,在区级奖励资金中予以抵扣。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由招商部会同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部、财政金融部、科技创新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此前有关文件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执行期间,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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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烟台高新区2008年12月单独设区,包括核心发展区和莱山园、福山园、芝罘园、芝罘卧龙园“一区四园”,2010年9月升级为国家高新区。其中,核心区48.8平方公里,含马山街道21个行政村,户籍人口4.72万人,常住人口约8.69万人。先后获批首批中国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科技工业园区、全国首家中俄高新技术产业化合作示范基地,是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韩(烟台)产业园、山东国际招商产业园核心载体之一。聚力担当科技创新职责使命,创新创业活力持续迸发。立足全市“创新创业引领高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基地、高质量发展示范样板”功能定位,坚持站位全市谋创新,持续聚资源、建平台、育主体,科技创新支撑作用更加强劲。核心区拥有驻区高校4所,引育市级以上重点人才256人,建成省级以上研发机构65家,建成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5家、国家级众创空间2家,创新创业载体超100万平方米,孵化培育的汉鑫科技公司成为全国首批、全省首家登陆北交所上市企业。烟台高新区先后被认定为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专利质押融资试点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国家“海智计划”工作基地、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省级创新创业区域试点、省专利技术转移转化试点园区、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省专家服务基地。聚力培育壮大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速度持续领先。把特色产业培育作为发展的源头活水和关键支撑,创新招数打法抓招引、补链条、聚集群,实体经济根基得到有效夯实。特色产业快速发展。担当烟台生物医药、航空航天、工业设计三大产业链建设任务,生物医药产业集聚了中科院上海药物所烟台分所、山东国际生物科技园、烟台医药与健康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创新创业平台,培育了中国医药百强企业“绿叶制药”、全省唯一新冠疫苗生产企业“派诺生物”、港股上市企业“博安生物”、技术国际领先企业“赛达医疗”等一批骨干企业;航空航天产业形成了以全省唯一航天军工科研单位“航天513所”为龙头,航天高新技术园、北航科技园、北斗空间信息产业园等为平台载体,东方蓝天钛金、中科睿格星云星座等上下游企业加快集聚的发展格局;工业设计产业锚定创建“世界设计之都”目标,高标准规划建设工业设计小镇和世界设计公园,引进工业设计协会,建成全国唯一的国家智能制造工业设计研究院,为省、市300多家企业提供工业设计服务,自主研发的冬奥会雪蜡车获中国优秀工业设计金奖。项目建设不断提速。出台突破发展工业经济、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培育市场主体、支持科技创新“4+N”全覆盖惠企政策,实现了对新招引项目和区内所有企业的政策支持全覆盖。探索“政府规划园区、央企带资建设、项目拎包入驻”模式,启动180亩卫星产业园、200亩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513所航天卫星研制、中集海工院经海现代渔业产业园代表烟台迎接省新旧动能转换现场观摩。2023年,核心区生产总值增长6.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4%;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4%;工业投资增长7.7%;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到81.48%。聚力打造滨海科技幸福新城,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牢固树立“发展要领先、民生需优先”的理念,着力办实办好一批改善民生、保障底线的好事实事,让发展更有温度、幸福更有质感。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烟台高新区滨海而建,地理位置优越,核心区海岸线长13公里,是烟台魅力海岸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坚持产城融合发展理念,主动融入烟台市“12335”中心城区建设格局,加快打造现代化精致城区。辛安河公园是烟台东部最有特色的滨水生态园林,占地面积16.7万平方米的科技文化主题教育基地2023年建成启用,进一步满足居民科普教育、休闲健身等需要。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六横六纵”路网格局整体拉开,燃气、热力、自来水管网覆盖率分别达到92%、95%、98%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超过41%,夜间道路亮化率达到100%,首批通过山东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认证,获评山东省首批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国家绿色生态城区规划设计二星级标识、中德低碳生态示范城市。民生事业走在前列。累计投入资金40亿元,7所中小学建成启用,中小学全部实行免费校服、免费午餐、免费住宿、免费查体、免费校车等10余项免费工程,与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合作共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院(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高新院区),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高端优质的诊疗服务,居民养老、就业等保障水平持续保持全市领先。干部队伍作风不断改进。把党的领导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领域各环节,全面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拧紧“督考问用”链条,区级领导与部门单位一起量化考核,引导各级树立“干部就要干事、工作就是服务”鲜明导向,干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干事创业活力充分激发,为全区加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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